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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立讯精密集团管理中心台籍主管吴政卫,3年前与立讯精密负责人王来春爆发股权代持纠纷,牵连市值达199.93亿人民币的立讯5.336%股权,吴为此控告王诈欺;立讯证券部则否认,指公司控股股东王来春与吴政卫不存在关联关系,也不存在股权代持;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定罪证不足,今将王不起诉。
检方调查,吴虽有提出「股权承诺声明书」及相关电子邮件为证,但他并未提出与王来春的相关僱佣契约等直接证据,而该股权承诺声明书的内容,就给付股份的原因,仅略载有部分内容,并未明确表达该等股权的给付原因,且针对文件上有关王来春的签名,双方当事人亦有所争执,并各自提供鉴定意见书,分别主张该文件为被告亲签、伪造。
检方认为,吴既未提供相关的僱佣契约等直接证据,而股权承诺声明书对于股份给付的原因也没有多所着墨,双方也就该文件的真伪有所争执,考量本案没查到其他积极证据,可证明王涉诈欺吴,因此认定王的罪证不足。
吴政卫3年前向中媒投诉,出示2011年3月23日王来春签署的股权承诺声明书,文件显示,吴透过王来春代为持有香港立讯有限公司8%的股权;如果按香港立讯控股比率66.7%来计算,代持股权经换算后约等于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5.336%的股权。
时任正崴富港天津工厂财务主管的吴政卫爆料,2007年在立讯董事长力邀下,以经营者身份加入立讯,协助立讯上市,并允诺年薪及给予立讯公司股份,他加入立讯后,即任立讯所有投资公司最高等级顾问,负责公司的财税规划、协助公司上市、整理相关公司之前的帐务等,并拟定好规划,往富士康的发展策略迈进,藉此吸引更多台厂电子业人才。
然而2010年立讯上市后,吴政卫多次试图与王来春讨论代持股权变现事宜,均未如愿,吴即在2019年6月13日,向中国深圳中院控告王来春、立讯精密及立讯有限公司;此外,吴在台也向北检对王提告诈欺等罪。
来源:自由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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